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深圳仲裁委员会(2007)深仲调字第20—1号补正调解书一案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深圳仲裁委员会〔2007〕深仲调字第20-1号补正调解书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10]民四他字第45号 2010年7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深圳仲裁委员会〔2007〕深仲调字第20-1号补正调解书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10]民四他字第45号 2010年7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崇正国际联盟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2001年9月28日[2001]民立他字第36号)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当事人”是指仲裁案件的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崇正国际联盟集团有限公司并非V19990351号仲裁案件的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该公司不具备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的主体资格,故对该申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安徽省龙利得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BP Agnati S.R.L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的请示的复函(2013年3月25日 (2013)民四他字第13号) 【摘要】本案为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案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由国际商会仲裁院进行仲裁,同时还约定“管辖地应为中国上海” (PLACE OF JURISDICTION SHALL BE SHANGHAI,CHINA)。从仲裁协议的上下文看,对其中“管辖地应为中国上海”的表述应当理解为仲裁地在上海。本案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确认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应适用仲裁地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来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涉案仲裁协议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约定了仲裁事项,并选定了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应认定有效。同意你院关于仲裁协议有效的多数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布兰特伍德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请示一案的复函(2019年12月24日 (2019)最高法民他27号) 【摘要】根据你院请示报告所述事实,广州市正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启公司)为买方,布兰特伍德公司【Brentwood Industries,Inc.(U.S.A)】为卖方,广东阀安龙机械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阀安龙公司)为委托方,在广州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根据国际惯例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仲裁。该条所载“项目”为“广州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地点在中国广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穗中法仲异字第11号民事裁定,确认该仲裁条款有效。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根据布兰特伍德公司的申请,由独任仲裁员Jane Willem女士组成的仲裁庭在广州开庭审理,在广州作出案涉仲裁裁决。根据上述事实,案涉仲裁裁决系外国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视为我国涉外仲裁裁决,请你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对布兰特伍德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法妥善处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25号):现公布《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韩国大成G-3株式会社与长春市元大汽车工程贸易有限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的请示的答复([2008]民四他字第28号) 【要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是指开庭之前而不包括开庭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1998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29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已于1998年10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11月5日起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国办发〔1995〕44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 附表(略)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1月22日卫生部令第19号发布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9年2月13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7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第二次修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14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
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2〕18号)
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公布 根据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国家药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0年第57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急诊抢救工作的补充规定(1986年9月18日)
医院工作制度(一九八二年四月七日卫生部发布)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下简称建工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6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二》),并将于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建工解释二》的内容,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6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9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 法释〔2026〕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26年3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委托医疗损害鉴定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苏高法电[2017] 7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已于2016年9月30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卫科教发〔2007〕17号)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公告2026年第50号)
医院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试行)(1992年3月7日 卫生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