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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崇正国际联盟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崇正国际联盟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2001年9月28日[2001]民立他字第36号)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当事人”是指仲裁案件的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崇正国际联盟集团有限公司并非V19990351号仲裁案件的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该公司不具备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的主体资格,故对该申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安徽省龙利得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BP Agnati S.R.L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安徽省龙利得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BP Agnati S.R.L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的请示的复函(2013年3月25日 (2013)民四他字第13号) 【摘要】本案为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案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由国际商会仲裁院进行仲裁,同时还约定“管辖地应为中国上海” (PLACE OF JURISDICTION SHALL BE SHANGHAI,CHINA)。从仲裁协议的上下文看,对其中“管辖地应为中国上海”的表述应当理解为仲裁地在上海。本案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确认仲裁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应适用仲裁地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来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涉案仲裁协议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约定了仲裁事项,并选定了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应认定有效。同意你院关于仲裁协议有效的多数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布兰特伍德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请示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布兰特伍德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请示一案的复函(2019年12月24日 (2019)最高法民他27号) 【摘要】根据你院请示报告所述事实,广州市正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启公司)为买方,布兰特伍德公司【Brentwood Industries,Inc.(U.S.A)】为卖方,广东阀安龙机械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阀安龙公司)为委托方,在广州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根据国际惯例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仲裁。该条所载“项目”为“广州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地点在中国广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穗中法仲异字第11号民事裁定,确认该仲裁条款有效。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根据布兰特伍德公司的申请,由独任仲裁员Jane Willem女士组成的仲裁庭在广州开庭审理,在广州作出案涉仲裁裁决。根据上述事实,案涉仲裁裁决系外国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视为我国涉外仲裁裁决,请你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对布兰特伍德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法妥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1998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29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已于1998年10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11月5日起施行。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国办发〔1995〕44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修订)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1月22日卫生部令第19号发布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9年2月13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7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第二次修订)

处方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护士条例(2020修订)

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公布 根据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医院工作制度

医院工作制度(一九八二年四月七日卫生部发布)

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答记者问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下简称建工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6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二》),并将于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建工解释二》的内容,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6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9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 法释〔2026〕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26年3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已于2016年9月30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