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8.【特殊物品的处理】
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将价款交付人民法院;必要时,执行人员可予以变卖,并将价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交财务部门。
上一篇: 497.【物品保管场所】
下一篇: 499.【物品发放期限】
498.【特殊物品的处理】
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将价款交付人民法院;必要时,执行人员可予以变卖,并将价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交财务部门。
上一篇: 497.【物品保管场所】
下一篇: 499.【物品发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