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   

498.【特殊物品的处理】

更新时间:2021-07-20   浏览次数:421 次 标签: 特殊物品的处理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498.【特殊物品的处理】

  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将价款交付人民法院;必要时,执行人员可予以变卖,并将价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交财务部门。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