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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销案】

更新时间:2021-07-21   浏览次数:581 次 标签: 销案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505.【销案】

  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销案”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

  (二)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在先的;

  (三)受托法院报经高级人民法院同意退回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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