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949.【不予执行申请的期限】 更新时间:2021-07-28 浏览次数:678 次 标签: 不予执行申请的期限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949.【不予执行申请的期限】 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公证债权文书的,应当在执行终结前向执行法院提出。 上一篇: 948.【不予执行的一般规定】 下一篇: 950.【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