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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粤执复527号

更新时间:2021-08-10   浏览次数:330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粤执复527号
【裁判要旨】只有案外人提出有根据的、能够阻止交付的理由之情况下,执行法院才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的程序进行审查。若其所提理由显然不能阻却执行(包括阻止交付房产),如涉案房产查封在前租赁在后,执行法院可依法解除案外人对案涉房产的占有或者排除妨害,执行法院并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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