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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闽0203民初6230号

更新时间:2021-08-20   浏览次数:234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闽0203民初6230号
【裁判摘要】本院在审理中要求王某某明确提出诉讼请求的请求权基础,对此王某某明确主张本案各项诉讼请求均基于供用电合同项下消费者的应有权利而提出。而莲花广场小区公摊用电系基于南方物业公司受莲花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与厦门供电公司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产生。前述供用电合同中的消费者应为代表莲花广场小区全体业主的业主委员会,而非王某某等个别业主。在业主专用表产生的电费之外,王某某个人并非公摊用电供用电合同的主体,其与公摊用电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王文某某对公摊用电及公共用电设施收入的异议,应当通过业主民主议事程序或业主撤销权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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