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法律问答   

【笔记】诉讼时效期间能否再次中断?

更新时间:2021-10-10   浏览次数:2020 次 标签: 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中断 D195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文章摘要:

解读:(1)《纪要》第5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中断后,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出现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中断事由,可以认定诉讼时效再次中断。”(2)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后可以再次中断。

文章摘要2:

解读:(1)《纪要》第5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中断后,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出现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中断事由,可以认定诉讼时效再次中断。”(2)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后可以再次中断、多次中断(《纪要》第5条第2款沿用《民通意见》第173条规定)。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5.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不适用延长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中断后,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出现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中断事由,可以认定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权利人向义务人的代理人、财产代管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废止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73.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多次中断。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