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1)粤06民终13186号
更新时间:2022-01-02 浏览次数:278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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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1)粤06民终13186号
【裁判摘要】双方合意解除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不应适用定金罚则——对于广屠企业提出的麦某某存在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再将股权份额交由某安公司回购的违约行为,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的问题,如上所述,案涉股权转让合同系双方合意解除,而双方在解除合同时并未对违约责任进行任何协商或约定,故结合一般交易习惯可视为双方不再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广屠企业再主张麦某某向其双倍返还定金缺乏理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一审法院判令麦某某向广屠企业返还定金80万元及相应利息,处理结果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裁判摘要】双方合意解除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不应适用定金罚则——对于广屠企业提出的麦某某存在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再将股权份额交由某安公司回购的违约行为,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的问题,如上所述,案涉股权转让合同系双方合意解除,而双方在解除合同时并未对违约责任进行任何协商或约定,故结合一般交易习惯可视为双方不再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广屠企业再主张麦某某向其双倍返还定金缺乏理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一审法院判令麦某某向广屠企业返还定金80万元及相应利息,处理结果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