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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沙法民破字第3号

更新时间:2023-01-08   浏览次数:147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破产债权清偿后仍有剩余应先清偿停止计付的利息
【案号】一审:(2014)沙法民破字第3号
【裁判要旨】公司破产财产变现后价值大于债权人债权总额,破产债权全部清偿后仍有剩余财产的,应先清偿债权人在破产受理后停止计付的利息,而非直接退还给公司股东。

文章摘要2: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9年第29期第75-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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