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陈某挪用资金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更新时间:2022-03-23 浏览次数:7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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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案号】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6)川11刑终172号
【裁判摘要】在案证据证实原审被告人陈××1、陈×使用资金属于企业行为而非个人行为,由于不符合挪用资金罪的主观要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不能认定二原审被告人犯挪用资金罪成立。
【裁判摘要】在案证据证实原审被告人陈××1、陈×使用资金属于企业行为而非个人行为,由于不符合挪用资金罪的主观要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不能认定二原审被告人犯挪用资金罪成立。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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