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和与其签订委托代办投递合同的邮政代办员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更新时间:2021-10-06 浏览次数:263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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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要旨】对邮政代办员与邮政局之间的关系认定,应当基于双方合同的约定。根据《邮政法》的特别规定,确认邮政局与与其签有委托代办投递合同的邮政代办员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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