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关系劳动者劳动报酬支付责任
更新时间:2021-05-02 浏览次数:289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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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摘要】劳动者与派遣单位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者被派遣期间,用工单位是劳动报酬的实际支付主体,为第一责任人;派遣单位是劳动报酬的名义支付主体,为第二责任人。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的劳务派遣争议,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对劳动报酬的支持承担连带责任。
文章摘要2: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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