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皖08行辖终1号
更新时间:2022-05-03 浏览次数:105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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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皖08行辖终1号
【裁判摘要】本案中,安庆市国土资源局与安庆市迎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依法行使国家土地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一审法院认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系行政协议,双方在行政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为无效条款正确。
【裁判摘要】本案中,安庆市国土资源局与安庆市迎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依法行使国家土地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一审法院认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系行政协议,双方在行政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为无效条款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