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黔民申137号

更新时间:2022-05-12   浏览次数:104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黔民申137号
【裁判摘要】优先适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500KV架空输电线边导线在计算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8.5米的水平安全距离而非《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从《标准化法》第十条的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来看,《110kV-750kV架空电路设计规范》第13.0.4-3条系由城乡住建部明确规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属于“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换言之,此规范明确的标准应属基本底线而非特殊或更高的要求。电力设施的建设符合《110kV-750kV架空电路设计规范》的强制性标准,并不代表在某种具体情况和环境下绝对排除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影响的可能性。且该规范总则第1.0.5条规定,“本规范规定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的基本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亦明确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较于该设计规范的适用优先性。综上,在本案中,经原一审法院现场检测,被申请人万××家经现场手持电笔测试,其家中的水泥地面、晾衣架、门把手等均显示有110-220V的电压,且经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场检测,万××家最高电压为30.39V,在这一客观情况下,原一二审法院从保护公民合法的生命健康权及财产权出发,并根据法律规范的目的和功能,进行价值选择和利益衡量,优先适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500KV架空输电线边导线在计算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8.5米的水平安全距离而非《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于法有据,并无不当。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