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1民辖终254号
更新时间:2022-05-20 浏览次数:9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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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1民辖终254号
【裁判摘要】当事人在背书转让票据过程中对纠纷解决的管辖作出特别明确的约定依法有效——华夏富通公司与挚信公司通过背书转让案涉票据过程中,对纠纷解决的管辖作出明确约定,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有效。现案涉汇票被拒绝承兑,华夏富通公司起诉挚信公司等被告,一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裁判摘要】当事人在背书转让票据过程中对纠纷解决的管辖作出特别明确的约定依法有效——华夏富通公司与挚信公司通过背书转让案涉票据过程中,对纠纷解决的管辖作出明确约定,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有效。现案涉汇票被拒绝承兑,华夏富通公司起诉挚信公司等被告,一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