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维持原则
更新时间:2014-09-24 浏览次数:247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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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商事主体维持原则是指商法通过种种手段确保商事主体组织的稳定、协调和健康发展,维持商事主体的人格,防止既存的商事主体因其在设立过程所存在的瑕疵而无效,防止既存的商事主体因其成员
文章摘要2:
商事主体维持原则是指商法通过种种手段确保商事主体组织的稳定、协调和健康发展,维持商事主体的人格,防止既存的商事主体因其在设立过程所存在的瑕疵而无效,防止既存的商事主体因其成员的死亡、退出或者少于法定最低人数而解散,防止既存的商事主体因轻微的违法行为而被强制性解散,防止既存的商事主体因其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被强制性解散等。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第二版)商事卷(1)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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