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沙法行初字第80号;(2010)渝一中法行终字第2号
更新时间:2023-07-06 浏览次数:7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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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原行政机关不得自行撤销经复议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
【裁判要旨】诉讼中,被告不可自行撤销被诉的经复议机关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告擅自撤销,是一种越权行为。
【案号】(2010)沙法行初字第80号;二审:(2010)渝一中法行终字第2号
【裁判要旨】诉讼中,被告不可自行撤销被诉的经复议机关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告擅自撤销,是一种越权行为。
【案号】(2010)沙法行初字第80号;二审:(2010)渝一中法行终字第2号
文章摘要2:
【载《人民司法·案例》2011年第24期,第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