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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知民辖终118号

更新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137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知民辖终118号
【裁判观点】(1)民事案件的案由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确定,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审理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如果当事人变更法律关系的性质和诉讼请求导致法院无管辖权,应当将案件移送至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2)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裁判摘要】民事案件的案由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确定,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审理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如果当事人变更法律关系的性质和诉讼请求导致法院无管辖权,应当将案件移送至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本案中,灿和星盟公司在原审中主张刘××、陆××、黄××1、黄××2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给灿和星盟公司造成损失。根据灿和星盟公司的主张,本案系涉及因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引发的侵权民事纠纷,原审法院据此将案由定为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并确定管辖法院并无不当。至于灿和星盟公司的该主张是否成立,需经原审法院对本案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实体审理之后才能确定,不影响现阶段根据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民事法律关系确定本案管辖权。原审法院如果对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实体审理后,发现本案不属于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导致原审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原审法院则应当将本案移送至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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