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民一庭:被继承人电脑中的“身后安排”可否视为其自书遗嘱
更新时间:2022-06-15 浏览次数:6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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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立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保存在计算机中以“身后安排”等形式出现的所谓“网络遗嘱”,因不具备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形式要件,不能被认为是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人的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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