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辖终244号
更新时间:2022-06-27 浏览次数:127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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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辖终244号
【裁判摘要】本案中,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债务人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不能及时偿还信托贷款,且人民法院已受理该债务人破产案件的情况下,单独向保证人新余市人民政府提起诉讼主张担保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由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仅起诉了作为保证人的新余市人民政府,未将债务人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列为被告,因此本案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的规定。
【裁判摘要】本案中,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债务人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不能及时偿还信托贷款,且人民法院已受理该债务人破产案件的情况下,单独向保证人新余市人民政府提起诉讼主张担保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由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仅起诉了作为保证人的新余市人民政府,未将债务人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列为被告,因此本案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