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宁商初字第51号

更新时间:2022-12-10   浏览次数:84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转包人破产程序中工程价款的归属
【载《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第26期,第88页】
【裁判要旨】建设工程经转包的,工程价款应归属实际施工人。转包人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主张工程价款系破产财产,要求实际施工人返还的,不予支持。
【案号】一审:(2015)宁商初字第51号

文章摘要2:

【案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宁商初字第51号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