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5511号
更新时间:2022-07-28 浏览次数:6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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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5511号
【裁判摘要】关于贵州八建收取管理费的问题。根据本案事实,贵州八建就案涉工程的施工,成立了项目部并委派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并进行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等。据此,原审判决基于陈明与贵州八建达成的《C栋工程款结算清单》中关于贵州八建按总工程款的4%收取管理费的约定,在本案工程款中扣减贵州八建按约收取的管理费,并无不当。
【裁判摘要】关于贵州八建收取管理费的问题。根据本案事实,贵州八建就案涉工程的施工,成立了项目部并委派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并进行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等。据此,原审判决基于陈明与贵州八建达成的《C栋工程款结算清单》中关于贵州八建按总工程款的4%收取管理费的约定,在本案工程款中扣减贵州八建按约收取的管理费,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