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法院执行款发放时间多长?
更新时间:2022-08-14 浏览次数:104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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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解读:(1)案款到账后且无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在1个月内及时发还给执行债权人;(2)部分案款有争议的,应当先将无争议部分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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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1)案款到账后且无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在1个月内及时发还给执行债权人;(2)部分案款有争议的,应当先将无争议部分及时发放。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
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执行局局长或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可以延缓发放:
(一)需要进行案款分配的;
(二)申请执行人因另案诉讼、执行或涉嫌犯罪等原因导致执行款被保全或冻结的;
(三)申请执行人经通知未领取的;
(四)案件被依法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
(五)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延缓发放执行款的。
上述情形消失后,执行人员应当在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发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六、加大案款发放工作力度
22.全面推行“一案一账户”系统。案款到账后且无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及时发还给执行债权人;部分案款有争议的,应当先将无争议部分及时发放。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全面推行“一案一账户”系统,各地法院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严格落实系统部署与使用工作,确保案款收发公开透明、及时高效、全程留痕,有效堵塞案款管理漏洞,消除廉政风险隐患,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