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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海仲字第463号;(2014)琼海法仲保字第53号;(2015)琼海法执字第130号;(2019)琼72执异13号救济

更新时间:2022-12-09   浏览次数:84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轮候查封情形下案外人的救济
【裁判要旨】金钱债权的执行中,同一执行标的因不同案件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时,案外人通过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的方式排除了首封法院的强制执行,仍需通过执行异议的方式排除在后查封法院对该标的的执行。
【案号】仲裁:(2014)海仲字第463号;保全:(2014)琼海法仲保字第53号;执行:(2015)琼海法执字第130号;执行异议:(2019)琼72执异13号

文章摘要2:

【来源:《轮候查封情形下案外人的救济》,载《人民司法·案例》2020年第14期,第105页】
(2019)琼72执异13号案外人唐某某与申请执行人海南华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何某某、唐某某1、何某某1、何某某2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案号】海口海事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琼72执异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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