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适用范围和票据活动基本原则
文章摘要:
(1)《票据法》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活动,适用《票据法》。
(2)票据活动基本原则(票据法原则)——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票据活动基本原则(票据法原则)——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文章摘要2:
【注解】《票据法》所称票据是指——(1)汇票;(2)本票;(3)支票。
《票据法》适用范围 回目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活动,适用《票据法》。
1.只要是发生在中国境内的票据活动均适用《票据法》;
2.由《票据法》第五章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加以规定:
(1)发生在中国境外的票据活动;
(2一部分票据活动发生在中国境内、一部分票据发生在中国境外的票据活动。
票据活动基本原则 回目录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陈其象律师提示1:票据活动 回目录
票据活动是指引起票据权利或者义务发生变化的行为,包括——(1)票据行为;(2)票据行为以外的票据活动(如票据代理、票据追索权行使等)。
陈其象律师提示2:票据范围 回目录
《票据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1)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陈其象律师提示3:票据特性 回目录
(1)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制作发行后就创设一种新的权利即票据权利(票据不是证明已存在的权利);
(2)票据是无因证券;
(3)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是无条件的金钱债券;
(4)票据是文义证券;
(5)票据是流通证券;
(6)票据是要式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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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第三条【票据活动基本原则】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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