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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湘民申2160号

更新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122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湘民申2160号
【裁判摘要】(1)即便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并不当然终止;(2)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2015]民一他字第6号}认为,“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准”。据此,即便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并不当然终止。本案中王××并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衡阳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劳动关系。而衡阳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以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但事实上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之规定,衡阳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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