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民一终字第269号
更新时间:2022-09-24 浏览次数:84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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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民一终字第269号
【裁判摘要】兰亭公寓项目的房屋已交付购房户两年多时间,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办理将导致购房户长期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侵害众多购房户的利益,文越公司请求先行判决,符合本案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文越公司、安徽省文化厅此项反诉请求予以审理并先行判决,程序合法。昆仑公司关于单独审理此项反诉请求违反案件审理基本规则的答辩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综上,一审法院判决:昆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配合文越公司办理兰亭公寓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手续。
【裁判摘要】兰亭公寓项目的房屋已交付购房户两年多时间,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办理将导致购房户长期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侵害众多购房户的利益,文越公司请求先行判决,符合本案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文越公司、安徽省文化厅此项反诉请求予以审理并先行判决,程序合法。昆仑公司关于单独审理此项反诉请求违反案件审理基本规则的答辩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综上,一审法院判决:昆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配合文越公司办理兰亭公寓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