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2014)嘉民二(商)初字第484号;(2014)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116号

更新时间:2022-12-07   浏览次数:44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票据质权的设立应同时具备合意和交付两个要件
【裁判要旨】不能仅凭票据交付即认定成立质押,应综合考虑设质合意是否实际达成,以判断票据设质法律行为能否成立。
【案号】一审:(2014)嘉民二(商)初字第484号;二审(2014)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116号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