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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交易的债权人票据未获承兑,可行使原因债权——买受人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行使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的出卖人获有拒绝证明后,可行使原因债权

更新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63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实务要点:买受人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行使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的出卖人持有被拒绝承兑或付款的证明后,可行使原因债权。
案例索引:江苏淮安中院(2016)苏08民终2262号《对原因债权与票据债权行使顺序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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