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后,申请公示催告,不得对抗最后合法持票人——持票人因贴现行为处分票据而丧失对票据的占有,并非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不具有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资格
更新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76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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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要点】持票人因贴现行为处分票据而丧失对票据的占有,并非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不具有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资格。
【案例索引】山东济南市中区法院(2012)市商初字第229号(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的效力认定)
【案例索引】山东济南市中区法院(2012)市商初字第229号(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的效力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