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2958号
更新时间:2022-11-03 浏览次数:125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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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2958号
【裁判摘要】当事人对对方提交录音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但不申请司法鉴定应予采信——中信保公司提交的对山煤连云港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的录音资料,天津物产公司虽对其真实性有异议,但未向法庭申请鉴定,且没有证据证明该录音资料的取得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原审判决对该录音证据予以认定并无不当。
【裁判摘要】当事人对对方提交录音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但不申请司法鉴定应予采信——中信保公司提交的对山煤连云港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的录音资料,天津物产公司虽对其真实性有异议,但未向法庭申请鉴定,且没有证据证明该录音资料的取得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原审判决对该录音证据予以认定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