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刑事解读   

非法经营罪定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标准

更新时间:2016-04-30   浏览次数:461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必须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标准认定。

文章摘要2:

目录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必须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标准认定 回目录

    一、《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

    1.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2.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的情节严重标准(追诉标准): 

    A.经营数额标准:个人5万元、单位50万元以上;

    B.违法所得标准:个人1万元、单位10万元以上。

    ②最高院目前对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行为尚未颁布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可以参照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追诉标准认定。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