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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与同一投保人再次签订同类保险合同时,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能否免除

更新时间:2023-03-11   浏览次数:56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问:保险人与同一投保人再次签订同类保险合同时,在前一次投保时已尽明确说明义务的情况下能否免除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
答:......保险人并不因同一投保人再次或多次签订同类的保险合同而能够免除其明确说明义务。

文章摘要2:

【理解与适用】已说明过的免责条款是否仍须说明|投保人就同一险种再次投保,且保险人在投保人上一次投保时已明确说明责任免除条款,在此情况下,保险人对该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仍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实践中对于此种情形下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是否可以减轻或免除需要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如有证据证明投保人确实已经知道相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可以适当减轻保险人对其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第248-2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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