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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朱××诉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25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7年第9期(总第251期)】
【裁判摘要】意外伤害是指由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饮酒过量有害身体健康属生活常识,被保险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此完全可以控制、避免,故饮酒过量导致身体损害不是基于外来的、突发的和非本意的因素,不属于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据此申请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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