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周××与都邦财产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3-04-05 浏览次数:287 次 标签: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十二各典型案例之一 文章摘要: 【裁判主旨】保险合同约定车辆未年检系保险人免责事由,减轻了保险人自身责任,保险人应向投保人履行充分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条款不对投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民事判决书(2015)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3116号 下一篇: 【笔记】保险格式条款中专业术语是否适用不利解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