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1)最高法行申1779号 更新时间:2023-05-24 浏览次数:328 次 标签: 政策性破产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国企政策性破产后职工安置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本案系国有企业邕宁县农机一厂实施政策性破产后因职工安置问题引发的纠纷,是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属于国家政策调整范畴,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规定,原裁定驳回罗××的起诉,并无不当。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笔记】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具有可诉性?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最高法行申47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