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罗镕荣诉吉安市物价局物价行政处理案——指导案例77号的理解与参照:行政机关实施的与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举报处理行为具有可诉性 更新时间:2023-05-28 浏览次数:28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载《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23期,第40页】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笔记】公平竞争权人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最高法行申4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