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胡××工伤认定纠纷上诉案 更新时间:2023-07-15 浏览次数:390 次 标签: 【行政审判案例第69号】 工伤认定 离退休人员 劳动关系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规定劳动者年龄上限,上诉人以冯××发生事故时年满69岁,已超过退休年龄,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能作为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法律依据不足,故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不正确。 文章摘要2: 【注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被聘用后发生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一篇: 【笔记】国家机关聘用人员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下一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深中法行终字第1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