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粤06民终3534号

更新时间:2023-08-13   浏览次数:12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炸鱼】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诉讼时效应当从侵权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虽然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对村民自治权利范围内的事务作出决定,但该决定或者制定的村规民约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也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已于2009年3月2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确认陈××具有东南股份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享有成员同等待遇。上述行政处理决定至今未被撤销,表明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依然合法有效,故东南股份社上诉认为陈××不能享有社员同等待遇,其无须向陈××支付涉案分红款及福利待遇,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至于东南股份社上诉提到的陈××部分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问题,因东南股份社一直未向陈××发放相关款项,侵犯了陈××的股东权利,该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故陈××主张相关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当从东南股份社的侵权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而至陈××提起本案诉讼之前,东南股份社的侵权行为尚未终止,故陈××请求支付2010年至2012年股份分红及福利待遇并未超过诉讼时效,东南股份社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接纳。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