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9)思民初字第5933号
更新时间:2023-08-20 浏览次数: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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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示】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票据追索权?
【要点提示】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因背书不连续而被拒绝付款,持票人遂向其汇票前手行使追索权,前手在依法向持票人清偿了汇票金额并取得上述汇票之后,可以向出票人等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
【案例索引】一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9)思民初字第5933号(2009年7月15日)
【要点提示】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因背书不连续而被拒绝付款,持票人遂向其汇票前手行使追索权,前手在依法向持票人清偿了汇票金额并取得上述汇票之后,可以向出票人等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
【案例索引】一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9)思民初字第5933号(200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