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东山区人民法院(2001)东民催字第2号 更新时间:2023-08-29 浏览次数:7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要旨】空白支票遗失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笔记】债权人对他人申报债权(他人债权)能否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 下一篇: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渝一中民终字第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