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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

更新时间:2023-10-04   浏览次数:249 次 标签: 强制执行精解

文章摘要: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2022年)

文章摘要2: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

(2022年)

目录

总目录 回目录

  第一编 执行工作一般规范

  第一章 执行管辖

  第二章 执行人员及其回避

  第三章 执行的申请和受理

  第四章 执行当事人及其变更、追加

  第五章 执行担保

  第六章 执行和解

  第七章 暂缓执行

  第八章 中止执行

  第九章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章 终结执行

  第十一章 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

  第十二章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第十三章 强制措施和间接执行措施

  第十四章 刑事处罚

  第十五章 委托执行、协作执行、协同执行

  第十六章 执行回转

  第十七章 执行记录

  第十八章 执行文书及其送达

  第十九章 执行费用

  第二十章 涉执行司法赔偿

  第二编 执行实施案件办理规范

  第二十一章 基本流程规范

  第二十二章 金钱给付请求权的执行

  第二十三章 非金钱给付请求权的执行

  第二十四章 特殊案件的执行

  第三编 执行审查案件办理规范

  第二十五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六章 执行异议案件

  第二十七章 执行复议案件

  第二十八章 执行监督案件

  第二十九章 执行协调案件

目录 回目录

  第一编 执行工作一般规范

  第一章 执行管辖

  1.执行管辖的一般规定

  2.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3.“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确定

  4.选择管辖

  5.管辖竞合

  6.管辖争议的处理

  7.指定执行、提级执行

  8.提级执行的情形

  9.管辖异议的处理

  10.执行程序中发现无管辖权的处理

  第二章 执行人员及其回避

  11.执行人员

  12.依法履职的要求

  13.执行回避情形之一

  14.执行回避情形之二

  15.执行回避的程序

  第三章 执行的申请和受理

  16.执行依据的种类

  17.申请执行的一般规定

  18.撤回上诉时的执行内容

  19.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的直接申请执行

  20.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的直接申请执行

  21.移送执行

  22.申请执行时效的一般规定

  2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24.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

  25.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

  26.与申请执行具有同等中断效力的情形

  27.“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的认定

  28.“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认定

  29.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处理

  30.担保物权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31.申请执行时效约定的禁止

  32.申请执行的一般形式要件

  33.申请执行的特殊形式要件

  34.申请执行的实质要件

  35.法律文书主文应明确的内容

  36.调解书的可执行性

  37.附条件执行依据的执行

  38.对待给付义务的执行

  39.申请执行受理和立案登记

  40.申请执行材料的补正

  41.出具书面不予受理裁定

  42.退还诉讼费用不得立执行案件

  第四章 执行当事人及其变更、追加

  43.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范围

  44.执行案件的委托代理

  45.委托代理手续

  46.外籍当事人的委托代理

  47.外籍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手续

  48.港澳台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手续

  49.当事人变更、追加的法定原则

  50.申请执行人死亡、宣告失踪时的变更、追加

  51.申请执行人离婚时的变更、追加

  52.申请执行人终止时的变更、追加

  53.申请执行人合并时的变更、追加

  54.申请执行人分立时的变更、追加

  55.申请执行人清算或破产时的变更、追加

  56.申请执行人被撤销时的变更、追加

  57.债权转让时的变更、追加

  58.债权连续转让时的变更、追加

  59.被执行人死亡、宣告失踪时的变更、追加

  60.被执行人合并时的变更、追加

  61.被执行人分立时的变更、追加

  62.涉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的变更、追加和直接执行

  63.涉合伙企业的变更、追加

  64.涉法人分支机构的变更、追加和直接执行

  65.涉非法人组织的变更、追加

  66.股东出资不足的变更、追加

  67.股东抽逃出资的变更、追加

  68.瑕疵股权转让的变更、追加

  69.一人公司股东的变更、追加

  70.公司未经清算的变更、追加

  71.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财产的变更、追加

  72.第三人在被执行人注销时承诺承担责任的变更、追加

  73.第三人自愿代履行的变更、追加

  74.第三人无偿接受调拨、划转财产的变更、追加

  75.重复承担责任的禁止

  76.未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当事人的变更、追加

  77.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变更的处理

  78.变更、追加的申请与审查

  79.变更、追加期间的财产保全

  80.变更、追加裁定的复议申请

  81.变更、追加裁定的复议审查及复议期间的执行

  82.变更、追加裁定的起诉

  83.被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及诉讼期间的执行

  84.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

  第五章 执行担保

  85.执行担保的一般规定

  86.提交担保书

  87.公司提供担保的特别规定

  88.申请执行人的书面同意

  89.担保物权登记与担保财产的查封

  90.执行担保期间暂缓执行

  91.担保责任的承担

  92.担保期间

  93.担保人的追偿权

  94.执行担保的参照适用

  95.诉讼中为财产保全提供的保证

  第六章 执行和解

  96.和解协议

  97.执行和解的效力与要件

  98.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99.执行和解的变更

  100.以物抵债和解协议

  101.和解协议的履行

  102.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效力

  103.和解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处理

  104.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

  105.恢复执行的审查

  106.执行和解协议的无效与可撤销

  107.已履行部分的扣除

  108.执行和解中的担保条款

  109.执行外和解

  第七章 暂缓执行

  110.暂缓执行的一般规定

  111.暂缓决定的作出

  112.依申请暂缓执行的情形

  113.暂缓执行申请的审查及处理

  114.暂缓执行的担保

  115.继续执行优先原则

  116.依职权暂缓执行的情形

  117.暂缓执行的期限

  118.暂缓执行的审查

  119.暂缓执行的监督

  120.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的恢复执行

  第八章 中止执行

  121.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

  122.可以中止执行的情形

  123.中止执行裁定

  124.中止执行后的恢复执行

  125.中止执行期间的续封

  126.中止执行期间异议的处理

  127.中止执行期间当事人的变更、追加

  第九章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28.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

  129.“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应完成事项

  130.“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应完成事项

  131.网络调查的要求

  132.现场调查的要求

  133.“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情形

  134.轮候查封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

  135.申请执行人意见的听取

  136.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审批

  137.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内容

  138.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异议

  139.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继续履行

  140.恢复执行及财产的定期查询

  141.发现财产的立即控制

  14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与移送破产

  14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信息库及信息的公开

  144.错误信息的更正

  145.执行和强制措施效力的延续

  146.续封和当事人的变更、追加

  147.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妨害执行的处理

  148.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信息的屏蔽

  第十章 终结执行

  149.终结执行的情形

  150.终结执行裁定

  151.终结执行后的再次申请执行

  152.执行程序终结后对已执行标的妨害行为的处理

  第十一章 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

  153.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原则

  154.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条件

  155.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管辖

  156.执行案件移送破产事宜的告知

  157.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前的意见征询

  158.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决定程序

  159.移送决定的送达及其异议的处理

  160.移送后的中止执行

  161.查控措施的延续

  162.材料的移送及补正

  163.移送材料的接收和登记立案

  164.受移送法院破产审查与受理

  165.执破衔接中执行费用的处理

  166.被执行人财产的移交

  167.执行措施的衔接

  168.受移送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处理

  169.重复移送的禁止

  170.破产与否的后续处理

  171.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监督

  172.申请执行人申报债权

  173.虚假破产的监督

  第十二章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174.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一般规定

  175.2014年8月1日前产生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

  176.2014年8月1日前已清偿部分债务的本息的确定

  177.2014年8月1日前应付执行款的计算

  178.2014年8月1日前产生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基数

  179.2014年8月1日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起算日等问题的法律适用

  180.2014年8月1日后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

  181.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起算日

  18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截止日

  183.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付期间的扣除

  184.2014年8月1日后本息清偿顺序

  185.给付外币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

  186.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187.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法

  188.未明示放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的执行

  189.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的单独申请执行

  190.调解书执行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的处理

  第十三章 强制措施和间接执行措施

  第一节 拘传

  191.拘传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192.拘传的严格适用

  193.拘传中的调查询问

  194.辖区外的拘传

  第二节 罚款、拘留

  195.违反法庭规则的罚款、拘留

  196.对妨碍作证行为的罚款、拘留

  197.对擅自处分行为的罚款、拘留

  198.对妨碍公务行为的罚款、拘留

  199.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行为的罚款、拘留

  200.对协助执行义务单位的罚款、拘留

  201.罚款的金额

  202.罚款的批准与文书

  203.拘留的期限

  204.拘留的批准与文书

  205.被拘留人的移送及看管

  206.辖区外的拘留

  207.被拘留人家属的通知

  208.提前解除拘留

  209.对人大代表的拘留

  210.对政协委员的拘留

  211.对罚款、拘留的单用与并用

  212.对连续罚款、拘留的禁止和再次罚款、拘留

  213.对罚款、拘留的复议

  214.对外国人的拘留

  第三节 限制出境

  215.限制出境的一般规定

  216.限制出境的办理程序

  217.限制出境措施的解除

  218.限制出境的复议

  219.扣留护照

  220.外国人的限制出境

  第四节 信用惩戒

  221.信用惩戒的一般规定

  222.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形

  223.纳入失信名单的期限

  224.不得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形

  225.未成年人纳入失信名单的禁止

  226.纳入失信名单的程序

  227.失信名单信息的内容

  228.失信名单的公布

  229.失信名单的通报

  230.失信信息的撤销和更正

  231.失信信息的删除

  232.失信信息的纠正申请

  233.失信信息纠正的审查和处理

  234.法律责任

  第五节 限制消费

  235.限制消费的一般规定

  236.受限制的消费行为

  237.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

  238.限制消费的启动

  239.限制消费令

  240.限制消费的实施

  241.生活、经营必需消费的申请与批准

  242.限制消费令的解除

  243.限制消费措施的纠正

  244.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处理

  第十四章 刑事处罚

  245.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246.妨害公务罪

  247.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48.判决、裁定的范围

  249.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250.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25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起算时间

  25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先行拘留和移送侦查

  25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案件

  254.控告但不予追究情形下的自诉

  255.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管辖

  256.酌情从宽情形

  257.酌情从重情形

  258.不立案侦查的检察监督

  第十五章 委托执行、协作执行、协同执行

  第一节 案件委托

  259.案件委托与异地执行

  260.受托法院的确定

  261.委托执行的程序

  262.委托案件的立案与销案

  263.查封财产的移交

  264.委托案件的退回

  265.受托法院的异地执行

  266.受托案件的督促执行

  第二节 事项委托

  267.事项委托的范围

  268.确定受托法院

  269.准备委托材料

  270.线上办理原则

  271.系统录入、审批、推送

  272.办理期限的确定

  273.受托法院核实、签收

  274.超出委托范围的处理

  275.文书补齐

  276.受托事项办理

  277.事项委托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节 协作执行

  278.异地执行的协作

  279.异地突发事件的协作

  280.涉军案件的协作执行

  281.委托执行、异地执行的管理与协调

  第四节 协同执行

  282.协同执行的一般规定

  283.案件的适用范围

  284.协同决定

  285.协同方式

  286.明确职责

  287.高级人民法院协同

  第十六章 执行回转

  288.执行回转的一般规定

  289.执行回转与继续执行

  290.特定物的执行回转

  291.破产时的执行回转

  292.执行回转中的迟延履行责任

  第十七章 执行记录

  293.执行记录的一般规定

  294.笔录的内容

  295.笔录的要求

  296.现场执行的录音录像

  297.执法记录仪的使用

  第十八章 执行文书及其送达

  第一节 执行文书

  298.执行文书的种类

  299.裁定的适用范围

  300.决定的适用范围

  301.令的适用范围

  302.通知的适用范围

  303.公告的适用范围

  304.委托书的适用范围

  305.函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送达

  一、送达

  306.送达回证

  307.直接送达

  308.公民的留置送达

  309.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留置送达

  310.在法院送达

  311.在住所地以外送达

  312.诉讼代理人的送达

  313.电子送达

  314.电子送达的方式方法

  315.电子送达的情形

  316.电子送达方式的确认

  317.电子送达的生效

  318.电子送达同步提醒

  319.委托送达

  320.邮寄送达

  321.邮寄送达的签收

  322.邮寄送达的视为送达

  323.转交送达

  324.送达地址确认书

  325.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

  326.送达地址确认书填写

  327.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适用范围

  328.拒绝提供送达地址的处理

  329.有送达地址的拟制送达

  330.辅助送达

  331.公告送达

  二、涉外送达

  332.涉外送达的方式

  333.自然人或企业、组织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送达

  334.诉讼代理人的送达

  335.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的送达

  336.留置送达

  337.邮寄送达

  338.司法协助送达

  339.司法协助送达不能

  340.公告送达

  341.电子送达

  342.多种方式送达及送达日期的确定

  343.视为送达

  344.上级法院转递

  345.涉外司法文书的翻译

  三、涉港澳送达

  346.涉港澳送达的法律适用

  347.司法文书的范围

  348.直接送达

  349.诉讼代理人的送达

  350.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送达

  351.内地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的送达

  352.邮寄送达

  353.电子送达

  354.公告送达

  355.多种方式同时送达及送达日期的确定

  356.留置送达

  357.视为送达

  358.上级法院转递

  四、涉台送达

  359.涉台送达的法律适用

  360.一个中国原则

  361.涉台送达的方式

  362.留置送达

  363.邮寄送达

  364.电子送达

  365.其他方式送达的手续

  366.公告送达

  第十九章 执行费用

  367.执行申请费的标准

  368.执行申请费的收取

  369.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申请费的收取

  370.执行和解中执行申请费的收取

  371.保管、仓储、运输等费用的预交与承担

  372.媒体曝光的费用承担

  373.执行费用的计算单位

  第二十章 涉执行司法赔偿

  374.涉执行司法赔偿的责任构成

  375.执行错误行为

  376.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赔偿

  377.合法占有使用财产的人申请赔偿

  378.上一级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

  379.债权转让时的赔偿请求权

  380.委托执行的赔偿义务机关

  381.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的原则与例外

  382.执行救济与赔偿程序的衔接

  383.执行行为合法性的审查

  384.不认为执行错误的情形

  385.待证事实不明的举证和认定

  386.被执行人赔偿金优先偿债

  387.代位追偿

  388.未尽监管职责的赔偿责任

  389.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390.多因一果的赔偿

  391.受害人过错的赔偿

  392.已获赔偿的扣减

  393.可赔偿的损失

  394.损失的计算

  395.停产停业损失赔偿

  396.债权损失赔偿

  397.违法拍卖的损失赔偿

  398.人身损害的损失赔偿

  399.违法保全进入执行程序的赔偿

  400.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先予执行的赔偿

  第二编 执行实施案件办理规范

  第二十一章 基本流程规范

  第一节 执行准备与启动

  401.确定承办人

  402.执行前的审查

  403.执行内容不明确的处理

  404.执行通知

  第二节 财产调查

  405.财产查明的途径

  406.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407.财产报告程序的启动

  408.报告财产令的内容

  409.报告财产的范围

  410.财产变动的报告

  411.补充报告财产

  412.财产报告的核实程序

  413.不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

  414.不履行财产报告义务的信用惩戒

  415.报告程序终结

  416.人民法院调查的一般规定

  417.电子化查询

  418.搜查的情形

  419.搜查的程序

  420.搜查发现财产的处理

  421.搜查笔录、记录

  422.传唤及协助查找特定人员

  423.协助扣押特定财产

  424.审计调查的启动

  425.审计资料的提交及强制提取

  426.不提交审计资料或其他不协助行为的法律责任

  427.审计费用的承担

  428.公告悬赏制度

  429.悬赏公告内容及发布费用

  430.提供财产线索的登记与保密

  431.悬赏金的发放

  432.执行人员保密义务

  433.代位权的行使

  434.撤销权的行使

  435.撤销权成立后的执行

  第三节 财产控制

  436.财产控制的一般规定

  437.查封的程序

  438.财产权属的判断

  439.他人享有担保物权财产的查封

  440.不得查封的财产

  441.最低生活标准的保障

  442.合理选择执行财产

  443.动产的查封

  444.登记财产的查封

  445.查封财产的保管和使用

  446.查封财产融资功能保障

  447.共有财产的查封

  448.第三人占有的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

  449.被执行人出卖但保留所有权的财产的查封

  450.被执行人出卖需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的查封

  451.被执行人购买的第三人保留所有权的财产的查封

  452.被执行人购买需办理过户登记财产的查封

  453.现场查封

  454.查封笔录

  455.明显超标的查封的禁止

  456.查封对从物和孳息的效力

  457.查封财产灭失后的效力及于替代物、赔偿款

  458.查封与过户登记冲突的处理

  459.查封的效力

  460.擅自处分财产的处理

  461.查封财产不得另案确权

  462.查封后不得抵押及其例外

  463.他人享有担保物权财产的查封

  464.查封期限

  465.续行查封的提起

  466.轮候查封

  467.轮候查封的期限起算

  468.轮候查封对变价款剩余部分的效力

  469.查封效力的消灭

  470.查封的解除

  471.解封物品的发还

  472.仲裁程序确权或分割查封财产不影响执行

  第四节 财产处置

  473.财产变价的一般规定

  一、处置权

  474.处置权的原则规定

  475.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置权的取得条件

  476.商请与移送程序

  477.处置权转移后的续封和处分

  478.处置权转移后的变价款分配

  479.处置权争议的协调

  480.保全法院与在先轮候查封法院处置权的协调

  二、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

  481.启动确定处置参考价程序的期限

  482.确定处置参考价的方式

  483.确定参考价前的准备

  484.当事人议价

  485.定向询价条件

  486.定向询价程序

  487.网络询价条件

  488.网络询价平台

  489.网络询价平台的选定、评审和除名

  490.网络询价程序

  491.网络询价报告

  492.网络询价报告补正

  493.网络询价报告使用

  494.委托评估情形

  495.评估机构名单库

  496.选定评估机构

  497.发送评估委托书

  498.评估机构接收委托

  499.评估机构不承接委托的情形及处理

  500.均不承接委托评估的处理

  501.交付评估材料

  502.确定评估人员

  503.现场勘验

  504.补充评估材料

  505.评估报告内容和期限

  506.评估延期处理

  507.评估逾期处理

  508.审查评估报告

  509.通知说明或补正

  510.发送报告

  511.异议处理方法一

  512.异议处理方法二

  513.异议处理方法三

  514.异议处理方法四

  515.异议处理方法五

  516.逾期异议处理

  517.异议的执行监督

  518.确定处置参考价

  519.参考依据的有效期

  520.评估报告过期处理

  521.暂缓询价或评估

  522.撤回询价或评估

  523.网络询价费用

  524.委托评估费用

  525.询价、评估费用支付及负担

  526.终止委托评估

  三、拍卖及流拍后的处理

  527.启动变价程序

  528.拍卖优先原则

  529.网络拍卖优先原则

  (一)拍卖的一般规则

  530.拍卖机构选定

  531.拍卖活动监督

  532.拍卖保留价的确定

  533.无益拍卖

  534.拍卖公告

  535.拍卖财产信息的披露

  536.拍卖公告的发布

  537.保证金交纳

  538.权利人通知

  539.一般竞买人资格确定

  540.优先购买权人竞价规则

  541.变价款足够时剩余财产的拍卖

  542.合并拍卖与分批次拍卖

  543.流拍后的抵债

  544.拍卖撤回

  545.拍卖暂缓、中止

  546.足额清偿后的拍卖停止

  547.余款支付

  548.重新拍卖及悔拍保证金处理

  549.再行拍卖

  550.动产流拍的处理

  551.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流拍的处理

  552.变价财产上权利负担的处理

  553.租赁的处理之一

  554.租赁的处理之二

  555.拍卖佣金和费用

  556.拍卖撤销

  557.他人享有担保物权财产的拍卖

  558.涉国有资产的拍卖

  559.特定证券资产的拍卖

  (二)网络司法拍卖的特殊规则

  560.网络司法拍卖定义及公开原则

  561.拍卖平台条件及确定

  562.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确定

  563.网拍中人民法院的职责

  564.网拍中人民法院内部分工

  565.网拍拍卖辅助工作承担

  566.网络服务提供者工作承担及禁止

  567.网络服务提供者监督

  568.网拍保留价的确定

  569.网拍增价幅度的确定

  570.网拍中的一人竞拍

  571.网拍的拍卖公告

  572.网拍的信息公示

  573.网拍的特别提示

  574.网拍中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

  575.网拍中权利人的通知

  576.网拍中保证金的交纳

  577.网拍中一般竞买人的资格确定

  578.网拍中优先购买权人的资格确定

  579.网拍竞价规则

  580.网拍中优先购买权的竞价规则

  581.网拍中的买受人身份公示

  582.网拍拍卖保证金的处理

  583.网拍的悔拍保证金的处理

  584.网拍中的余款支付

  585.网拍流拍处理

  586.网拍中的再次拍卖

  587.网拍二拍流拍的处理

  588.网拍中的合议事项

  589.网拍的暂缓、中止

  590.网拍拍卖记录保存

  591.网拍交付、过户费用承担

  592.网拍的撤销

  593.网拍撤销后的权利救济

  594.网拍服务提供者责任

  595.网拍中特定人员行为的禁止

  596.网络服务提供者处罚

  597.网拍异议、复议的处理

  598.网拍规则的适用情形

  (三)网拍流拍后的网络司法变卖

  599.启动网络司法变卖

  600.选择网络司法变卖平台

  601.发布变卖公告

  602.竞买资格取得

  603.竞价程序

  604.变卖悔拍的处理

  605.变卖不成的处理

  四、直接变卖

  606.不经拍卖直接变卖的情形

  607.变卖价格确定

  608.变卖主体及特定人员行为禁止

  609.变卖财产无人应买的处理

  610.被执行人自行变卖

  611.撤销变卖

  612.变卖规则的参照适用

  五、抵债

  613.合意抵债

  614.无法拍卖、变卖财产的抵债

  六、所有权转移与款物的处理

  615.成交和抵债裁定

  616.所有权转移

  617.变价后款物的处理

  618.执行标的物的交付

  七、强制管理

  619.强制管理

  第五节 财产分配

  620.多个债权人的清偿顺序

  621.参与分配的一般规定

  622.参与分配的期间与形式

  623.优先权人、担保物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

  624.主持分配的法院

  625.清偿顺序

  626.分配方案的制作

  627.分配方案的异议和异议之诉

  628.剩余债务清偿

  第六节 款物的发放与保管

  629.执行款的扣划方式

  630.不直接收取现金和票据原则

  631.发放期限

  632.执行款发放方式

  633.执行款发放审批

  634.办理支付手续

  635.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636.执行款的提存

  637.提存的审批

  638.物品的交付

  639.物品的交接

  640.物品保管场所

  641.特殊物品的处理

  642.物品发放期限

  643.物品的提存

  第七节 执行实施案件结案

  644.结案方式

  645.执行完毕

  646.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647.终结执行

  648.销案

  649.不予执行

  650.驳回申请

  651.不得结案处理的情形

  第二十二章 金钱给付请求权的执行

  第一节 对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的执行

  一、一般规定

  652.查询

  653.冻结

  654.冻结的范围

  655.冻结期限

  656.户名与账号不符的处理

  657.扣划裁定的效力

  658.实施扣划的手续

  659.金融机构留置送达的允许

  660.金融机构的协助义务

  661.擅自解冻的责任

  二、金融资产的网络查控

  662.网络查控的一般规定

  663.基本信息核对

  664.网络查询

  665.金融机构的协助查询

  666.反馈信息的效力

  667.网络冻结、扣划的材料

  668.金融机构的协助冻结

  669.其他金融资产的冻结

  670.优先受偿权处理

  671.网络扣划之一

  672.网络扣划之二

  673.金融机构协助扣划

  674.网络扣划失败的处理

  三、常见特殊账户或特殊资金

  675.工会经费、党费

  676.军队、武警部队的存款

  677.封闭贷款结算专户资金

  678.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679.社会保险基金

  680.存款准备金、备付金

  681.期货保证金

  682.结算担保金

  683.旅行服务质量保证金

  684.承兑汇票保证金

  685.信用证开证保证金

  686.住房公积金

  687.职工建房集资款、自列住房基金

  688.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

  689.银行贷款账户

  690.收益权收费账户内资金

  691.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69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

  693.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冻结

  694.已冻结预售资金的使用

  695.提供担保解除预售资金的冻结

  696.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扣划

  697.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第二节 对动产的执行

  一、对机动车辆的执行

  698.查封时的权属判断

  699.登记车辆的查封

  700.未登记车辆的扣押

  701.责令交出或协助查找

  702.保管原则

  703.扣押清单及笔录

  704.扣押公示

  二、对船舶的执行

  705.专属管辖

  三、对有价证券的执行

  706.凭证式国库券的冻结、划拨

  707.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四、对危险标的物的执行

  708.劣后执行

  709.调查与备案

  710.查封、扣押、处置的特殊规定

  711.查封、扣押财产的保管

  71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备案

  713.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714.处置期限的特殊规定

  五、对铁路运输货物的执行

  715.扣押与协助执行

  716.当事人申请

  717.扣押事项办理

  718.扣押损失的责任承担

  719.扣押的费用承担

  720.进出口货物扣押

  第三节 对不动产的执行

  一、查封

  721.查询

  722.查封时的权属判断

  723.因法定事由而发生物权变动的不动产

  724.可分割或不可分割房屋

  725.被执行人出售的不动产

  726.被执行人购买的不动产

  727.在建工程的查封

  728.全部缴纳出让金土地使用权的预查封

  729.部分缴纳出让金土地使用权的预查封

  730.未登记房屋的预查封

  731.预查封的办理、期限计算及效力

  732.过户登记过程中的查封

  733.查封期限

  734.查封的程序

  735.已登记不动产的查封

  736.未登记建筑物的查封

  737.查封笔录

  738.房地一体原则

  739.轮候查封之一

  740.轮候查封之二

  741.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协助义务

  二、处置

  742.房地权属的转移原则

  743.用途与出让年限改变的禁止

  744.生活必需居住房屋的执行

  745.在建工程的处置

  746.分批处置或者整体处置

  747.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执行

  748.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执行

  749.无证房产的执行之一

  750.无证房产的执行之二

  751.无证房产的执行之三

  752.预售商品房的执行

  753.设立抵押预告登记房屋的执行

  754.变价财产上权利负担的处理

  755.抵押土地上新增房屋的执行

  756.抵押物添附的处理

  757.房产限购政策的适用

  758.具备购房资格的公告与承诺

  759.成交后购房资格的审核

  760.虚构购房资格的拍卖无效

  761.无购房资格以房抵债的禁止

  762.违反限购政策的制裁

  763.居住权的规定

  第四节 对债权及收入的执行

  一、对债权的执行

  764.债权执行的一般规定

  765.债权冻结期限

  766.履行通知

  767.提出异议的形式

  768.指定期限内的异议

  769.无直接法律关系的异议

  770.指定期限内未提异议

  771.放弃债权或延缓履行期限

  772.擅自履行的责任

  773.次债务人到期债权追索的禁止

  774.履行证明

  775.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

  776.未到期债权的执行

  二、对收入的执行

  777.对收入执行的一般规定

  778.尚未支取的收入

  779.擅自支付的责任

  780.离休金、退休金、养老金

  第五节 对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执行

  781.适用范围

  782.公司财产执行之禁止

  783.股权所在地的确定

  784.股权冻结的形式判断标准

  785.禁止明显超标的额冻结

  786.股权冻结的程序

  787.股权价值贬损的防范

  788.恶意贬损股权价值损害债权赔偿诉讼

  789.股权的冻结期限

  790.解除冻结

  791.股息、红利等收益的执行方法

  792.被执行人自行变价

  793.股权委托评估所需材料的获取

  794.无底价拍卖

  795.股权的拍卖方式

  796.优先购买权的保护及拟制放弃

  797.特殊情形股权的拍卖

  798.前置审批类股权的执行

  799.股权处置后的变更登记

  800.有关材料的查询、复制

  801.协助执行的后果承担

  第六节 对证券及其交易结算资金的执行

  802.股票的执行

  803.公司发起人股份的执行

  804.证券、资金的协助执行机关

  805.协助执行的程序

  806.相关账户的查询

  807.相关证券、资金的冻结、扣划

  808.不得冻结、扣划的证券

  809.不得冻结、扣划的资金

  810.不得扣划、冻结的担保物

  811.自营资金的冻结、扣划

  812.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

  813.冻结期限

  814.冻结、扣划证券的协助执行

  815.协助机关办理时限

  816.轮候冻结

  817.冻结、扣划的顺位

  818.冻结、扣划争议的处理

  819.不协助执行的制裁

  820.清算交收程序与执行财产顺序

  821.流通证券的执行

  822.上市公司股票的冻结

  823.质押股票冻结

  824.协助机关对质押股票的标记

  825.上市公司的披露

  826.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

  827.质押债权的实现

  828.强制变价质押股票

  829.解除质押后的冻结

  830.协助机关对质押股票的标记

  831.股票退市后的处理

  832.质押股票处置争议的处理

  第七节 对知识产权的执行

  833.一般规定

  834.冻结期限

  835.专利权的冻结

  836.专利申请权的冻结

  837.出质或独占许可专利权的冻结

  838.注册商标权的冻结

  839.注册商标权的一并处置

  第八节 其他财产权益的执行

  840.信托财产的执行

  841.信托公司固有财产的执行

  第二十三章 非金钱给付请求权的执行

  第一节 物的交付请求权的执行

  842.一般规定

  843.房屋的强制迁出或土地的强制退出

  844.生活必需房屋异议的处理

  845.被执行人隐匿资料的处理

  846.他人持有财物、票证的交付

  847.他人转移财物、票证的责任

  848.他人无合法依据占有的处理

  849.特定物毁损、灭失的处理

  850.种类物的执行

  851.交付股权类案件执行的特别规定

  第二节 行为请求权的执行

  852.一般规定

  853.可代替履行行为

  854.代履行费用

  855.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的执行

  856.不可代替履行行为

  857.探望权的执行

  858.不作为的执行

  859.股权确认之诉的执行

  第二十四章 特殊案件的执行

  第一节 保全与先予执行案件的执行

  一、保全

  860.诉讼保全

  861.诉前保全

  862.执行前保全

  863.仲裁保全

  864.上诉、再审期间的保全

  865.保全申请

  866.保全裁定的作出

  867.移送执行

  868.保全相关事项的审查

  869.保全措施的实施

  870.采取措施时限

  871.担保数额

  872.担保书

  873.保险人提供担保

  874.金融机构提供担保

  875.不要求提供担保情形

  876.对担保财产的查封

  877.提供被保全财产信息

  878.网络查控系统的使用

  879.对被保全人财产的保密义务

  880.被保全人财产权益的保护

  881.查封财产金额

  882.保全的方法和措施

  883.保全财产的保管和使用

  884.特殊动产的保全

  885.不宜长期保管物品的保全或执行

  886.到期收益的保全

  887.债权的保全

  888.保全效力的延续

  889.保全手续的移送

  890.保全期限和续行保全

  891.再审期间的保全

  892.他人享有担保物权财产的保全

  893.保全的效力

  894.保全财产的自行处分

  895.保全财产的变更

  896.提供担保的保全解除

  897.应当解除保全的情形

  898.保全的申请解除

  899.保全裁定的撤销、变更或者补正

  900.保全裁定的复议

  901.保全实施行为的异议

  902.保全中的案外人异议

  903.海事保全

  904.财产保全案件的结案

  905.财产保全情况的通报与归档

  906.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情形

  907.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908.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管辖与文书

  909.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

  910.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审查时限

  911.调查收集证据

  912.存在较大可能性的情形

  913.询问被申请人与答辩

  914.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

  915.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

  916.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救济

  917.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918.家庭暴力事实的认定

  919.违法人身保护令的刑事处罚

  二、先予执行

  920.先予执行的情形

  921.先予执行的条件

  922.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的期间和范围

  923.法院内部职责分工

  924.法律适用

  925.对先予执行裁定的复议

  926.先予执行的回转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

  927.仲裁裁决执行的一般规定

  928.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的界定

  929.仲裁案件的执行管辖

  930.选择管辖

  931.申请执行的材料

  932.不予受理

  933.驳回申请

  934.执行内容不明的处理

  935.仲裁裁决的补正与说明

  936.纠纷发生前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

  937.仲裁特定物毁损、灭失的处理

  938.司法审查期间的中止执行

  939.司法审查期间的财产保全

  940.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

  941.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

  942.一次性申请原则

  943.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查

  94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情形

  945.“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

  946.“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二

  947.“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情形

  948.“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情形

  949.“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情形

  950.仲裁调解书的不予执行

  951.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的审查

  952.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

  953.不予执行的报核

  954.报核的程序

  955.无需报核的情形

  956.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程序的衔接

  957.不予执行审查后执行程序的进行

  958.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救济

  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与土地承包仲裁的执行

  959.劳动争议仲裁的执行

  960.部分劳动者的申请执行

  961.预先支付劳动报酬的申请执行

  962.劳动争议仲裁的先予执行

  963.劳动争议仲裁的不予执行

  964.撤销劳动争议仲裁与执行程序的衔接

  965.土地承包仲裁的执行

  966.土地承包仲裁的先行执行

  第四节 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

  967.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一般规定

  968.公证债权文书的界定

  969.执行管辖

  970.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材料

  971.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要求

  972.不予受理与驳回执行申请

  973.主债务和担保债务的执行

  974.驳回执行申请及相关救济

  975.不予出具执行证书的救济

  976.申请执行时效期间

  977.执行标的的确定

  978.利息的区分执行

  979.不予执行的情形

  980.不予执行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981.一次性申请原则

  982.不予执行案件的审查程序与期限

  983.不予执行审查期间不停止执行

  984.不予执行的审查处理

  985.不予执行的救济

  986.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的救济

  987.债务人异议之诉

  988.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审理

  989.实体争议的救济

  第五节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

  一、涉案财物处理

  990.犯罪财物的处理

  991.被害人财产的追缴、退赔

  992.涉案财物的保管

  993.被害人财产的处理

  994.特殊财物及其孳息的先行处理

  995.实物证据的移送

  996.未移送实物的审查

  997.对涉案财物的审查

  998.涉案财物转化物及收益的追缴

  999.判决写明涉案财物的处理

  1000.涉案财物处理方式

  1001.漏判涉案财物的处理

  1002.查封、扣押涉案财物的处理

  1003.已冻结存款等财产的处理

  1004.与本案无关财物的处理

  1005.处理涉案财物的法律适用

  二、执行程序

  1006.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

  1007.执行管辖和委托执行

  1008.执行期限

  1009.审判期间财产的调查与控制

  1010.不同机关对同案查封效力的衔接

  1011.裁判内容的明确、具体要求

  1012.移送执行及立案审查

  1013.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的协助执行

  1014.罚金的执行

  1015.罚金的延期与减免

  1016.没收财产的执行

  1017.生活必需费用的保留

  1018.赃款赃物、收益及转化物的追缴

  1019.涉第三人赃款赃物的认定和追缴

  1020.财产变价的特殊程序

  1021.有多项清偿义务时的清偿原则

  1022.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

  1023.赃款赃物认定异议的审查

  1024.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终结执行

  1025.委托执行与协助、配合执行

  1026.执行回转与赔偿

  1027.法律适用

  三、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财产的执行

  1028.支付回报、费用的追缴

  1029.已处分财物的追缴

  1030.涉案财物的先行处置

  1031.同一事实申请执行的处理

  1032.执行中发现非法集资嫌疑的处理

  1033.被执行财物属于涉案财物的处理

  1034.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的办理

  1035.判决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执行

  1036.返还集资参与人

  四、有组织犯罪案件财产的执行

  1037.财产处理要求

  1038.依法处置

  1039.生活保障和最小影响

  1040.摧毁黑社会经济基础

  1041.侦查期间先行采取措施

  1042.查封的效力

  1043.搜集涉案财产证据

  1044.在案财产审查甄别

  1045.特殊财产的代管与先行处理

  1046.对涉案财物的审理和判决

  1047.应追缴、没收的财产

  1048.已处分财物的追缴

  1049.应依法返还的财产

  1050.追缴、没收其他等值财产

  105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时违法所得的没收

  1052.利害关系人异议的处理

  第六节 行政案件的执行

  一、对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行政调解书的执行

  1053.当事人的履行义务

  1054.申请强制执行

  1055.申请执行与自行执行

  1056.申请执行的期限

  1057.执行管辖

  1058.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执行措施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的执行

  1059.非诉执行

  1060.申请执行的条件

  1061.申请执行的资料

  1062.申请执行期限

  1063.申请执行前的催告与管辖法院

  1064.申请的受理及救济程序

  1065.权利人申请执行行政裁决

  1066.执行前保全

  1067.强制执行申请的审查

  1068.不准予执行及其救济

  1069.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准予执行

  1070.涉公共安全的特殊启动执行程序

  1071.费用承担

  1072.变更被执行人

  1073.执行行为违法的申诉

  1074.林业行政行为的执行

  1075.违法建筑拆除决定的不予受理

  107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管辖

  1077.征收决定的申请

  1078.征收决定执行申请的受理及救济

  1079.征收决定执行申请的审查

  1080.征收决定不准予执行的情形

  1081.征收准予执行裁定的送达

  1082.征收补偿决定的实施机关

  1083.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适用

  第七节 涉外案件的执行

  一、对我国法院作出的涉外判决、裁定的执行

  1084.国外执行的途径

  1085.判决、裁定法律效力的证明

  二、对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涉外裁决的执行

  1086.涉外仲裁的界定

  1087.涉外仲裁保全的管辖

  1088.涉外仲裁保全的担保

  1089.涉外仲裁裁决的管辖

  1090.涉外仲裁申请执行的材料

  1091.语言要求及翻译机构的确定

  1092.向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1093.申请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案件的处理

  1094.涉外仲裁不予执行的报核

  1095.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后的救济途径

  1096.参照相关规定审查

  1097.港澳台仲裁裁决案件的参照适用

  三、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执行

  1098.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的途径

  1099.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的审查原则

  1100.国际间平行诉讼

  1101.外国裁判的先承认后执行

  1102.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的期间

  1103.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的材料

  1104.语言要求及翻译机构的确定

  1105.对外国裁判的审查程序

  1106.无条约和互惠关系国裁判的承认和执行申请

  1107.司法协助的文本要求

  1108.司法协助的途径

  1109.不合规司法协助请求的处理

  四、对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执行

  1110.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一般规定

  1111.外国仲裁的先承认后执行

  1112.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关联管辖

  1113.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选择管辖

  1114.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管辖权异议

  1115.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期间

  1116.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材料

  1117.语言要求及翻译机构的确定

  1118.不予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申请

  1119.驳回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申请

  1120.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受理

  1121.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审查

  1122.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裁定生效时间

  1123.撤回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的申请

  1124.临时仲裁庭裁决承认和执行的处理

  五、其他

  1125.海事涉外案件的承认和执行

  第八节 港澳台地区法院与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一、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的认可与执行

  1126.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范围

  1127.香港法院管辖协议

  1128.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管辖

  1129.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管辖竞合

  1130.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文件

  1131.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申请书

  1132.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法律适用原则

  1133.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期间

  1134.不予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情形

  1135.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阻却

  1136.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复议

  1137.另诉的不予受理及重复申请的禁止

  1138.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财产保全

  1139.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费用交纳

  1140.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标的范围

  1141.认可和执行香港裁判的法律适用时点

  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执行

  1142.申请执行香港仲裁的范围

  1143.申请执行香港仲裁的管辖

  1144.申请执行香港仲裁的材料

  1145.申请执行香港仲裁的申请书

  1146.申请执行香港仲裁的期限

  1147.申请执行香港仲裁的法律适用

  1148.不予执行香港仲裁的情形

  1149.不予执行香港仲裁的报核

  1150.不予执行香港仲裁后的救济

  1151.申请执行香港仲裁的费用交纳

  1152.申请执行香港仲裁的法律适用时点

  1153.1997年7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之间香港裁决的执行申请

  三、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作出的民商事判决的执行

  1154.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的范围

  1155.澳门法院作出的民商事判决的范围

  1156.可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澳门判决

  1157.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的管辖

  1158.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的管辖竞合

  1159.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的申请书

  1160.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的文件

  1161.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的语言要求

  1162.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的审查程序

  1163.不予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的情形

  1164.不服认可和执行裁定的救济

  1165.认可的澳门判决的效力

  1166.部分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

  1167.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的财产保全

  1168.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对另诉的排除

  1169.不予认可澳门裁判后的权利保障

  1170.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公文书认证的免除

  1171.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的费用交纳

  1172.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裁判的法律适用原则

  四、对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执行

  1173.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的一般规定

  1174.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的管辖

  1175.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的管辖竞合

  1176.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的文件

  1177.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的申请书

  1178.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的期限

  1179.不予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的情形

  1180.不予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的报核

  1181.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的费用交纳

  1182.澳门仲裁执行申请与撤销申请的竞合

  1183.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的处理

  1184.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的财产保全

  1185.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仲裁公文书认证的免除

  五、对我国台湾地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的执行

  1186.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一般规定

  1187.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范围

  1188.台湾裁判的先认可后执行

  1189.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管辖

  1190.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审查程序

  1191.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委托代理

  1192.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申请书及应附文件

  1193.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立案审查及救济程序

  1194.台湾裁判真实且生效的证明

  1195.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财产保全

  1196.台湾裁判申请认可和起诉的相互排斥

  1197.台湾裁判未申请认可的可诉性

  1198.申请撤回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处理

  1199.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审查期限

  1200.不予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情形

  1201.申请认可台湾裁判的处理

  1202.台湾裁判被认可后的效力

  1203.台湾裁判认可裁定的生效时间及复议程序

  1204.台湾裁判不予认可后起诉的允许

  1205.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期限与中断

  1206.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文书送达

  1207.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的费用交纳

  六、对台湾地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执行

  1208.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一般规定

  1209.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范围

  1210.认可和执行同时申请或仅执行申请的处理

  1211.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管辖

  1212.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审查机构

  1213.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委托代理

  1214.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文件

  1215.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申请书

  1216.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立案审查及救济程序

  1217.台湾仲裁裁决真实性的证明

  1218.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财产保全

  1219.台湾仲裁申请认可和起诉的相互排斥

  1220.申请撤回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处理

  1221.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审查期限

  1222.不予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情形

  1223.不予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报核

  1224.申请认可台湾仲裁的处理

  1225.台湾仲裁认可裁定的生效时间

  1226.台湾仲裁认可或执行申请与撤销申请的竞合

  1227.台湾仲裁不予认可后的权利保障途径

  1228.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期限与中断

  1229.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文书送达

  1230.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的费用交纳

  第三编 执行审查案件办理规范

  第二十五章 一般规定

  1231.执行审查案件的范围

  1232.执行审查案件的立案

  1233.审查合议制原则

  1234.书面审查原则

  1235.撤回申请的处理

  1236.执行听证的公开

  1237.听证前的准备

  1238.执行听证事项的告知

  1239.执行听证开始

  1240.听证程序

  1241.听证的延期

  1242.听证会的记录

  第二十六章 执行异议案件

  第一节 执行行为异议

  1243.执行行为异议的一般规定

  1244.执行行为异议的形式要件

  1245.执行行为异议的提出时间

  1246.执行行为异议的立案

  1247.消极立案、审查的救济

  1248.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

  1249.执行法院变更后的异议审查

  1250.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1251.执行行为的范围

  1252.2008年4月1日前后的执行行为

  1253.执行行为异议一次性异议原则

  1254.执行实施机构的配合

  1255.执行行为异议的审查处理

  1256.申请复议权及其载明

  1257.执行行为异议审查期间的执行

  1258.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同时提出的处理

  1259.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相混淆的处理

  1260.案件受理异议的审查处理

  1261.执行管辖异议的审查处理

  1262.债务人实体异议的审查处理

  1263.债务抵销的审查处理

  1264.不予执行的审查处理

  第二节 案外人异议

  1265.案外人异议的一般规定

  1266.案外人异议的形式要件

  1267.案外人异议的提出时间

  1268.案外人异议的立案

  1269.消极立案、审查的救济

  1270.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

  1271.执行法院变更后的异议审查

  1272.案外人异议一次性异议原则

  1273.执行实施机构的配合

  1274.案外人异议案件的审查内容

  1275.权利人的判断标准

  1276.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排除执行异议的处理

  1277.案外人异议的审查处理

  1278.救济途径及其载明

  1279.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的执行

  1280.案外人异议之诉审理期间的执行

  1281.申请执行人未提起异议之诉的处理

  1282.案外人异议之诉判决后的处理

  1283.申请执行人优先受偿权的保护

  1284.无过错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的保护之一

  1285.无过错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的保护之二

  1286.消费者物权期待权的保护

  1287.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消费者保护

  1288.特殊情形下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1289.不动产预告登记的保护

  1290.不动产租赁权的保护

  第二十七章 执行复议案件

  1291.申请复议的形式要件

  1292.执行复议案件的审查处理

  1293.不予受理执行异议或驳回异议申请的复议审查

  1294.多人复议的一并审查

  1295.复议案件的审查期限

  1296.复议审查期间的执行

  1297.对强制措施、间接执行措施复议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章 执行监督案件

  第一节 执行监督的一般规定

  1298.执行监督案件的类型

  1299.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

  1300.对执行行为不当的监督

  1301.对不作为的监督

  1302.执行依据错误的处理

  1303.监督期间的暂缓执行与恢复执行

  1304.不落实监督意见的责任

  第二节 督促执行案件

  1305.督促执行的一般规定

  1306.申请督促执行的形式要件

  1307.执行完毕情形的处理

  1308.督促执行的审查处理

  第三节 执行申诉案件

  1309.申诉案件的一般规定

  1310.执行申诉的形式要件

  1311.申诉案件的审查立案

  1312.对复议裁定的申诉

  1313.超过异议期限的申诉

  1314.申诉案件的审查处理

  1315.参照复议案件相关规定审查

  第四节 检察监督案件

  1316.同级法院的受理与回复

  1317.上级法院的受理与回复

  1318.检察监督行为不当的处理

  1319.检察监督案件的审查

  1320.暂缓执行的检察建议

  第二十九章 执行协调案件

  1321.协调案件的适用范围

  1322.执行争议的协调

  1323.协调处理决定的效力

  1324.特殊情形的处理

  1325.协调案件的结案方式

参考资料

[1].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已被修改】   http://ms.isheng.net/index.php?doc-view-31277
[2].  参考资料   http://ms.isheng.net/index.php?doc-view-4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