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盐民终字第1279号
更新时间:2023-10-04 浏览次数:10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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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本案借款到期后,王××提供的证人、陆××的陈述、王××申请诉前保全、悦能公司在借据上重新加盖章印等事实,可以认定借款到期后,王××一直在向上诉人及陆文书主张权利,因此上诉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本院不予支持。
文章摘要2:
【注解】权利人撤回诉前保全申请,申请诉前保全申请行为是否具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1)诉前保全申请被撤回视为未申请,提出申请本身不具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2)但法院已经采取了保全措施,义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构成“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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