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制品义务
更新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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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制品义务(《著作权法》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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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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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
第四十三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制品的义务】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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