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3705号
更新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3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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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微信聊天截图既无法确认聊天人员的身份,亦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在缺乏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该证据无法直接证据提供方的主张——上述证据材料中,微信聊天截图无法确认聊天人员的身份,即便确实是案外人汪××与赵××的微信聊天记录,该微信聊天截图并不能直接证明赵××系作为卖方与汪××就案涉二手轿车买卖进行了洽谈,亦无赵××知晓雷××为车辆实际购买人的相关内容,在缺乏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无法直接证明雷××与赵××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