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9)京73民终3339号

更新时间:2023-11-03   浏览次数:5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合作作品著作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由于《先心病童故事》剧本为不可分割的作品,作为著作权人之一,王××有权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本案中,中国移动公司认可被诉视频是在王××2016年10月28日创作完成的剧本基础上进行修改后由王××拍摄完成的,据此可以推定中国移动公司使用《先心病童故事》剧本得到了王××的许可,因此,被诉视频《你的随手转发,也许就可以救助一个先天病儿童》并未侵犯博纳风行公司对剧本《先心病童故事》享有的著作权。一审法院对博纳风行公司基于剧本《先心病童故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此外,关于该剧本所得收益的分配问题,博纳风行公司可另行向王××或者中国移动公司主张。

文章摘要2:

【注解】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只要获得著作权人之一的许可即不构成侵权。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