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深福法知民初字第1081号;(2013)深中法知民终字第290号
更新时间:2023-11-07 浏览次数:3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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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支付合理费用替代停止侵权的运用
【裁判要旨】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是原则。但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后果,应允许按照利益平衡原则,通过以支付合理费用替代停止侵权的方式例外处理。
【本案案号】(2011)深福法知民初字第1081号;(2013)深中法知民终字第290号
【裁判要旨】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是原则。但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后果,应允许按照利益平衡原则,通过以支付合理费用替代停止侵权的方式例外处理。
【本案案号】(2011)深福法知民初字第1081号;(2013)深中法知民终字第290号
文章摘要2:
【注解】停止侵权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可判决支付合理费用替代停止侵权方式例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