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之七:“电影《×××塔》”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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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6)京73民终587号;(2016)京0102民初83号
【摘要】二审法院认为,作者的名誉、声誉是否受损并不是认定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要件。改编权无法涵盖保护作品完整权所保护的利益。......上述改动是对涉案小说主要人物设定、故事背景等核心表达要素的大幅度改动,对作者在原作品中表达的观点和情感做了本质上的改变,超出了必要限度,导致作者在原作品中要表达的思想情感被曲解,因而构成了对原作品的歪曲、篡改。据此,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中影公司、梦想者公司及乐视公司停止发行、播放涉案电影,向张××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摘要】二审法院认为,作者的名誉、声誉是否受损并不是认定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要件。改编权无法涵盖保护作品完整权所保护的利益。......上述改动是对涉案小说主要人物设定、故事背景等核心表达要素的大幅度改动,对作者在原作品中表达的观点和情感做了本质上的改变,超出了必要限度,导致作者在原作品中要表达的思想情感被曲解,因而构成了对原作品的歪曲、篡改。据此,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中影公司、梦想者公司及乐视公司停止发行、播放涉案电影,向张××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