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苏01民终8531号

更新时间:2023-12-02   浏览次数:2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由于陈某3在本案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亦是本案当事人,其在一审庭审后在法院所做谈话笔录系当事人陈述意见,并非证据。陈某1主张一审法院未将陈某3的谈话笔录交给其质证,剥夺了其质证和辩论的权利,程序违法的上诉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