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民申4684号 更新时间:2023-12-03 浏览次数:2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开庭告知合议庭组成与判决书载明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一致,应认定原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案应当再审。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民申4686号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5638号